關于印發(fā)亳州市道路揚塵污染治理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
(一)排查梳理、制定清單(2024年2月底前)。各單位根據(jù)方案要求,梳理2023年以來涉及道路揚塵投訴、留言,深入現(xiàn)場,實地調研,建立問題臺賬,制定道路揚塵問題排查整治清單(見附件),逐項明確整改措施、整改實施單位、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。
(二)集中整治(2024年2月至6月)。各單位以解決突出問題為抓手,找準問題癥結根源,把解決當前具體矛盾問題與建立長效機制結合起來,堅持舉一反三、標本兼治,從嚴推進整改。對能夠立即整改的,精準制定措施,立行立改、務求實效;對不能立即整改的,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,限期整改到位。嚴格驗收銷號,對驗收銷號問題進行回訪,重點看問題是否從根源上解決,及時更新清單,堅決杜絕表面整改、虛假整改,確保整治效果。
(三)總結提升(2024年7月)。各相關單位認真梳理道路揚塵治理專項行動開展情況,認真總結經(jīng)驗,健全長效工作機制,形成對道路揚塵問題的有效管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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